欢迎访问广西驴充充分布式交流充电桩
手机:18174716070
邮箱:825990888@qq.com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盟财经广场
发布时间:2024-07-25 点此:434次
给电动自行车找个“窝”,还要让它安全地“吃饱”,这一度困扰着很多人。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着力解决违规停放和充电设施不足等问题,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落实。
据广西消防救援总队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1500多万辆。记者调查发现,南宁多数小区内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免费为主,规划的停车区域位置较为充足,且距离单元楼入口步行较为方便,但部分小区充电设施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
南宁市民 廖先生 小区内1块钱,可充电3个小时。
南宁市民 韦先生 很多人都是下班充充电,充电桩不够用,大家可能自己想办法。在单位,或者在别的地方吧?去外面找充电桩头。
在南宁街头,部分充电桩按车辆功率收费,功率大于400瓦的,充电1.5小时可能就得花1元,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有人依然采取“飞线”充电或推车上楼的方式,成为威胁消防安全的重要隐患。
电话采访 某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 去劝阻理都不理你,省1元是1元,“飞线”他0.8元充满了,你充电桩1元还充不满。
南宁市民 左先生 担心起火是一方面,那触电也是一方面。
为了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设施不足等问题,消除相关安全隐患,此次《通知》明确了当地新建居住项目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配建比例,确保与新建居住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和同步投入使用。在既有小区内利用公共场所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应坚持业主主体协商、社区共建共享。鼓励各地在城市商业区、商务楼宇等公共场所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重点解决消费者和快递、外卖等从业人员停放需求。
记者 | 袁木 兰盛勇
编辑 | 李姗姗 实习 李静萱
责编 | 兰俊